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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一中网络信息发布、审核、登记制度

发布时间:2019-04-28    【字体:加大  缩小

常德市一中

网络信息发布、审核、登记制度


我校网络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部门提出申请,外联科审核,分管校长批准,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,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恪守如下规定:

1.发布申请部门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、真实,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制度;

2.信息发布部门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,以加强管理;

3.信息审核部门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申请部门的请求,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部门;

    4.在审核部门同意的基础上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;

5.信息审核部门应当做好信息请求、处理、转发的备案工作;

    6.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,应及时在网上发布,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;

7.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。